太仓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太教助(2023)第3号
全市各中小学、幼教中心:
根据苏教助(2021) 1号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和太仓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太委发〔2017〕34号)等文件精神,春季学期原则上不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申请,国家资助学生名单原则上同2022秋季学期。因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本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特殊原因上学期未申请资助的学生,本学期学校可以接受这些学生的资助申请,开展贫困生补充认定和资助申请评审(本学期有新申请资助的按秋季资助要求在省资助申请平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本学期的资助标准:
2023春季学期平均资助标准(元/生*学期)
学段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普高 |
中职1/2年级 |
资助标准 |
600 |
800 |
1050 |
1100 |
1100 |
请学校按要求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太仓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3月10日完成省平台学生信息录入比对的基础上,做好春季申请平台“秋季数据继承”,并落实新增学生省平台申请工作,对已转走的学生申请信息予以删除。各校将2023年春季资助名单做好汇总,于3月15日前把“2023春季学期的资助名单汇总表”电子稿U盘信息,新增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新增申请表复印件和“2023年春季学期太仓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纸质稿盖章后报送太仓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705室)。资助中心汇总后下拨资金学校,学校资助金及时打银行卡发放!
太仓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2.22
附:
1.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XX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太仓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